可能是身體的自我保護機能,腿上的疼痛刺激著我的大腦,沒過一會兒我疼暈過去。
在我暈過去之前的最後一幕是溫謹言還在安撫著懷裏的那位,而我狼狽的卡在方向盤下。
醒後我第一時間質問溫謹言,他當時怎麼說來著。
他說:「林雪是外人,我怕讓她受傷不好意思。」
我的男人在危急關頭拋棄我,第一時間轉向別的女人,事後的解釋如此蒼白幼稚。
不過更幼稚的是當時的我就那麼信了。
再後來,我發現溫謹言不再碰我。
我以為是我的問題,在生日那晚我故意換上曾經他最喜歡的性感睡衣,主動脫了衣服投懷送抱。
當時的溫謹言正低頭看著手機笑。
在看到眼前的我後,變得滿臉冷淡。
他說我怎麼變得犯賤。
那天我死活要搶他的手機,他也告訴我他和林雪好上了,他說他第一眼看到林雪就心動了。
我覺得可笑。
因為大學時期的溫謹言曾對我說過相同的話,他說:「薑願,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對你心動了。」
原來他的第一眼可以有很多人。
從那天攤牌以後,我和溫謹言分居了,他開始每天讓人送一份離婚協議書給我。
而林雪,光明正大的被他帶在外麵招搖過市。
我不肯離婚,我說溫謹言給我分的錢太少了。
他罵我拜金,放不下他的錢。
其實還有一部分,
是我沒有放下他。
和他難堪的糾纏著也比讓我徹底失去聯係要心裏踏實一點。
我躺在床上,望著漆黑的天花板停止了回憶。
就好像人之將死,心態反而平和起來。
我竟然有想放他徹底自由的念頭了。
說好了第二天談離婚,溫謹言卻沒有回來,我看著客廳的鐘表已經接近半夜十二點時,沒忍住打了電話。
難得的是,一次就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