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是。
我的第一次給了初二時一個向我表白的男孩,事後那個男孩到處宣揚,一時間弄得人盡皆知。
我還記得清清楚楚,那天早操之前,全校師生都在操場上站好,音樂還沒有播放。
他媽媽像是一隻雌豹,衝到了我麵前,一巴掌扇我臉上。然後薅著我的頭發,拳頭如雨點般落下。
其實那些惡毒的咒罵,和不痛不癢的擊打,都不足以讓我絕望。
但當看到他時,我心死如灰。
他沉默的站在一旁,安靜的看著他的母親對我施暴。
自那之後,我沒有再談過戀愛。因為我覺得同齡的男孩太幼稚,根本擔不起“愛”的沉重。
所以遇到他時,我覺得這就是真愛。
他叫李默,三十二歲,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工作。
我就像隻小鳥一樣嘰嘰喳喳,歡快地迎接著我想象中的愛情。
我還是每日去酒吧工作,李默隔三差五來找我。但是幾乎從來不在我那過夜,總是匆匆而來,激情之後便匆匆離去。
他說他家教嚴格,父母在家,所以不能在外麵過夜。
我還真就信了!很奇怪吧,一個三十多歲的人,和我說家教嚴格?
李默不在的日子,我自己躺在床上,徹夜難眠。
他偶爾會給我一些錢,但一般我都不會要。
酒吧的工作足夠支付我日常的開銷,還能攢夠下個學期的學費。而且我的需求很小,小到能和他在一起吃粗茶淡飯,都覺得生活是甜的。
但我需要愛,而且是越來越強烈的需求。這種渴望吞噬著我,每次我都瘋狂的律動,想要將他整個身體,都囊括進我的體內。想將我們兩人,打碎做一團,從此再不分離。
我的渴望啊,愛啊,我像一塊海綿,想要將每一絲愛情吸進我的體內。
所以,有一天,我做了個大膽的決定。
那天他是下午來的,翻雲覆雨之時,他接到一通電話,然後便慌張地穿起褲子。我為他整理外套時,偷偷地將他錢包留下。他照著鏡子將衣服整理整齊之後,匆匆給了我一個吻,便離開了。
我偷偷跟著他下了樓,他的黑色汽車剛剛開動。我便攔下一輛出租車,緊緊跟上。
出租車司機臉上露出一絲興奮的表情,一個勁問我為什麼跟著人家。我隻好編瞎話說:“他是我丈夫,我懷疑他出軌。”
就好像這樣說,他真的就能成為我的丈夫。
“小姑娘看著不大啊,都結婚了?”
“我都二十五啦,看不出來嗎?”我編著瞎話,其實當時我隻有十九歲。
然後,不管他說什麼我都不搭話,隻是一個勁催他快開。
開了二十分鐘之後,李默開進一個豪華別墅區。
他家這麼有錢嗎?怪不得和平常人家不一樣,家教如此森嚴。
黑車開進一間別墅的車庫,司機隻能把車停在院外。當我看到別墅門打開,李默側身進去的時候,我仔細瞅著開門人的模樣。但是她卻隱藏在門後的黑暗中,根本看不清楚。
第二天早上,我五點就起床開始化妝,直到九點鐘,我對著鏡子上下看了幾遍,總算完美無缺。於是,我拿起李默的錢包,打了個車,又回到他家的別墅。
就是這個別墅,束縛著李默,讓他不能和我在一起。我倒要看看,住在裏麵的是怎樣一家人!
於是,我壯起膽子,摁響了別墅的門鈴。
一個胖胖的,三十歲出頭,很華貴的女人打開了門。滿眼疑惑的看著我,似乎以為我是在推銷商品。這時,我拿出錢包說:“我是李默的同事,他的錢包落在辦公室了。我給他送回來。您是他的什麼人?”
女人充滿審視地看著我,接過了錢包:“你貴姓?”
“我姓於,叫於盼盼。”
“哦,於小姐,我是他愛人,你進來坐坐?”
愛人?我有沒有聽錯?我發呆地看著眼前這個胖胖的,沒有一絲美感的女人。她的眼睛很大,像銅鈴,肉飽滿的仿佛要撐開皮囊——大鼻子,大嘴巴,大耳朵——所有的五官不約而同的努力生長,比賽似得一個比一個碩大,一個比一個飽滿。
“於小姐?”李太太皺著眉看我,我驚醒過來,控製著奪目而出的淚水,趕忙道歉。
“不好意思,我走神了。我還有事先走了。”於是,我落荒而逃似得坐上路邊等候的出租車。
當車開走的時候,我回過頭看了一眼守在別墅門口的胖女人,我的心重新回歸領地。
我強行將眼淚憋回去,我還沒有輸。我比你漂亮,比你年輕,你有什麼資格和我爭?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還不一定!
當天晚上,我給李默發了短信,說我今天不去酒吧了,讓他過來。然後,便重新開始化妝,這次我將妝容化的更加精致,而且毫無痕跡。
我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像個瓷娃娃似得,驚豔、美麗,我覺得這一仗敵我力量懸殊,我是不可能會輸的!
我換上最美的一套衣服,轉著圈在鏡子前欣賞自己,每看一眼我這張驚豔的臉,我的信心就膨脹一分!
八點鐘,開鎖的聲音響起,李默走了進來。我拿出最完美的笑容,迎了上去,我的心激動的快要跳出來。他一定會與那個醜女人離婚,然後和我......
啪!
李默甩起一個巴掌,扇在我臉上。我不可置信的看著那隻手,好像這一巴掌和李默無關,完全是這隻手在背叛。
那隻手曾經多麼溫柔啊,溫柔的撫摸著我的臉,我的後背,我的胸部,溫柔的能將我的身體融化。如今,這是怎麼了?
“你這賤貨,誰讓你去我家的!”
之後,李默扔下兩摞錢,說以後不要再來往,扔下鑰匙便開門走了。
我頹然地坐在地上,沒有哭。我甚至都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現在坐在地上的,隻是一具行屍走肉般的軀殼。
大概我的靈魂和思想,都已經跟著李默而去了吧。
坐到深夜,我木然地走近洗手間,把妝卸掉,洗了個熱水澡,拿出毛巾敷在臉上。然後從廚房拿出一個鐵盆,放在桌子上。
我打開包著錢的白紙,拿出李默留下的打火機,一張一張的燒起來。
兩萬塊錢,二百張鈔票,這些錢是對我的侮辱,是我這段愛情的奇恥大辱!
就算我輸了愛情,我也不能將我的愛,揉碎了踩踏進土壤!
那天,我沒有哭出半滴眼淚。
我像往常一樣去上學,然後去酒吧工作。
我一進門,老板就問我的臉怎麼了。就在他問出口的一瞬間,我不知為何,眼淚突然就繃不住了,像斷線的珍珠,一顆接一顆順著臉頰流下。
他看我哭有些驚慌,趕緊過來安慰。但我卻是越哭越凶,好像要把這兩日的委屈,全部哭訴出來才罷休。
老板怕影響酒吧的生意,所以把我帶到了一個單間。讓我在裏麵休息一會,等狀態調整好了再去上班。
然後他便轉身離開。我也不知道抽了哪根筋,反正當時就是不想自己一個人,於是從後麵一把抱住他,語氣近乎哀求。
“不要離開......不要讓我一個人......”
我的靈魂肯定已經被李默帶走,當時留下的,肯定隻是我的一小部分。
這一小部分就跟淪落到陌生環境的小貓一樣,脆弱、敏感,需要人的陪伴。
哪怕是個我不喜歡的人也沒有關係,至少那種感覺會讓我清晰的知道,我還活著。
老板沒有猶豫,他轉過身把我撲倒在地,爬上了我的身體,粗暴地將我的衣服扯下,我急切的配合著。
當周遭的一切幻化成美豔的泡沫時,我突然覺得我重新獲得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