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訂票之前就和薛直商量好了,等我到家之後先觀察情況,如果感覺不對,就開始直播,薛直那邊會負責把我的直播間捧上熱榜,同時報警。
在進家門之前,我就看到了陳誌明的車在樓下停著,鞋櫃裏還有一雙男士鞋。
但我進門後,卻沒看到人,很顯然是藏了起來。
所以我偷偷開啟了直播,而薛直則在第一時間接受到消息,替我報了警。
直到被警察抓住帶回警局,我爸我媽還在叫屈。
“我們隻是嫁個女兒哪裏就犯法了呢?”
“大不了不嫁了,警察同誌,這都是誤會啊!”
我媽抹著眼淚死活不肯上警車,“那是我女兒,我給女兒介紹對象有什麼錯!”
陳誌明也跟著喊冤,“警察同誌,我彩禮都給了,這不怪我啊,是他們兩個要賣女兒,我也是受害者!”
可惜,無論他們有什麼冤屈,都被警察扣上手銬,一起押回警局了。
事情暫告一段落,我和薛直都是一臉劫後餘生的慶幸。
回到落腳的酒店,我打開社交軟件,網上輿論反轉,之前義憤填膺指責我的網友紛紛明白過來,自己是被這惡心的一家人當槍使了。
一時間輿論反噬,好多人跑來我的評論區道歉,還有人扒出來陳誌明和楚晴的工作單位。
陳誌明在我們市裏開了兩家小飯店,家境還算不錯,這也是楚晴無論如何不願意和陳誌明離婚的原因。
可惜現在他的身份被人扒出來,店鋪評分一落千丈,生意也跟著變差。
而楚晴也被公司以破壞公司形象為由勸退了。
一場轟轟烈烈的網暴來的迅速,反轉也很迅速。
於網友而言,這不過是他們平平無奇衝浪曆程中的一次見義勇為,而對我來說,這份仇,我用了兩輩子才得以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