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時間要回到三天前。
「琳,我錯了,你原諒我好不好。」
前任許強握住我的雙手,神情懇切,仿佛是什麼絕世大情聖。
「許強,我們已經分手了,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而且被我老公看到也不好,我們好聚好散吧。」
「老公?你結婚了,我們才分手3個月你就結婚了?你是不是早就背著老子在外麵有人了!」
許強猛地一下甩開我的手,還差點把我推倒。
我重新穩定重心,不耐煩地說:「我們都分手了,你管我什麼時候結婚?」
「我老公很有錢,小心他找人把你趕出這座城市。你自己好自為之,不要再來騷擾我了。」
許強一下子被激到了,「原來你是嫌棄我窮是吧?你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
「你別後悔,有錢人的老婆沒那麼好當,小心他以後不要你了!我看你去哪哭去!」
「放心,我老公愛慘我了,不用你瞎操心。」
說完,我向四周張望了幾下,確認沒人我才離開。
但是我沒想到,這一切被張維的手下看到了。
晚上,我手機收到一條短信,上麵是一張張我沒有穿衣服的照片,還留下一個酒店的地址,要我馬上過去。
我一開始猜測肯定是許強不甘心我和他分手搞的鬼,所以馬上趕過去。
我急匆匆地趕到酒店,一開房門,看到的卻是張維。
「你來了,我要你放棄公司的股份,然後及時給我彙報老頭子的情況。」
「我憑什麼聽你的?」
「你先看看這些照片的人是誰?」
張維給我一張不雅照,上麵的主人公正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