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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方允就再次出現在我的視線中。
可能是喝了酒,他的臉有些紅,一句話說得磕磕巴巴的,「曲小姐,不知道對於短信中我的提議,你有什麼想法。」
我還是蒙的,下意識作答:「沒想法。」
方允神情驟變,臉上寫滿了著急,「曲小姐,你要不要考慮一下?我今年三十歲,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下班之後會按時回家,脾氣很好,家中沒有父母,我的卡你可以隨便刷,還有什麼要求你隨便提,我都可以做到。」
「......」
混亂的思緒緩緩歸位,我眨了眨眼,說:「盡快領證?」
方允聽到這話,眼睛噌的一下亮了,「那就明天,我去接你。可以嗎?」
我點了點頭。
煤老板還是首富,是個人都會選。
至於為什麼是我?
我壓根不想知道。隨便是什麼原因,隻要我能脫離那個家就好。
離開的時候,我還碰見了那群原本在和方允吃飯的人。
他們見到我,異口同聲道:「嫂子好!」
我一愣,接著胳膊就被拽住,被人輕輕朝後一帶。
方允站在我身邊,麵色不善地說:「別瞎叫,都回去。」
那群人訕訕地鑽回包廂,他又衝我笑了下。
「他們沒分寸,你被嚇到了嗎?」
我搖了搖頭,「沒有。」
方允鬆了一口氣,提出要送我回去。
我委婉拒絕,叫了一輛網約車離開。
回到家,我開始惡補方允的采訪。
似乎他那副冷臉的樣子,才是眾人所熟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