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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王文靜被強製搬離了我的房子。
走之前她還滿嘴汙言穢語,被物業管家帶人直接拖走了。
物業管家自知這件事中他們理虧,於是向我保證,他們將全權負責B-1116的出租事宜。
我冷笑一聲。
「賣了吧,我嫌臟。」
第二天一早,我被電話吵醒了,是公司公關部打來的。
「青姐,出事了。」
公關部發來了一條視頻。
王文靜在網上開了直播賣慘,指名道姓地說我無視市容市規,在市區養了條大土狗,驚嚇到了她和她的小比熊。
「我懷著身孕,那個女的都要辱罵我!太不是人了!」
評論區都在幫她出主意,建議她報警處理。
「我不敢報警,她的公司那麼大,肯定能隻手遮天,我怕她衝到我家裏來罵我!說不定還敢打我!」
我無語到了極致。
「牽好繩子」這四個字,到底哪個字是罵她。
我這暴脾氣!!!
報警就報警,我養狗證件齊全,科學養狗,就是警察來了,也挑不出我的錯處!
執法人員很快就來了。
物業的工作人員按照我的申請單,調出了當時的監控畫麵。
監控中可以看出,是對方的小狗不牽繩在先,挑釁在後。
最重要的是,我並沒有辱罵對方!
監控視頻降噪後,清清楚楚傳出了我的聲音:「牽好繩子。」
之後便是對方的無理取鬧了。
執法人員公事公辦,按照物業管家提供的地址,找上了對方。
「王文靜女士是嗎?」
執法人員說明來意後,王文靜一屁股坐在了門口。
「她罵我!她詛咒我的孩子!你們怎麼不抓她啊!」
物業的工作人員拿出早就準備好的監控錄像,王文靜並沒有感到羞愧,反而質問起了物業。
「小區的監控為什麼有錄音功能?」
大姐啊!獨棟區一年八千多塊錢的物業費,難道連個帶錄音功能的監控攝像頭都安不起嗎?
工作人員解釋後,她又不幹了,「你們這是侵犯我們住戶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