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顫顫巍巍地將手伸向那幾封信,映入眼簾的,是林越蒼勁有力的字跡。
「小鹿,我在。」
「小鹿,我會等你的。」
「小鹿,對不起......」
「你說過,我們要一起做一百件事的。」
從第五十四件事開始,林越是和我一起做的。
「有孩子之前,我們一定要做完這些事。」
我驚訝於林越的儀式感,下意識地在他懷裏蹭了蹭。
「可是,怎麼隻寫了四十六件事啊?」
「我們一起慢慢走,慢慢想。」
一字不落地看完了那些字,我將目光落在了快遞袋子上。
寄件人——鹿泉。
後麵緊跟著的,是她的電話號碼。
明晃晃的,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存了她的號碼,順著這串數字找到了她的微博。
一個名叫「林深不見鹿」的ID。
可惜,她的微博已經好幾年沒更新了。
想了想,我還是加了她的微信。
很奇怪,此刻我的心裏,隻有平靜。
鹿泉很快通過了我的好友。
幾乎是一瞬間,她朋友圈的「三天可見」就變為了全部可見。
一條一條地往下翻,前段時間的一條朋友圈吸引了我的注意。
放大看,桌上放著的,分明是我送給林越的手表。
而日期,是林越參加研討會的那段時間。
原來所謂的研討會,是在研討他們之間的回憶。
手機掉落在地,將我的思緒震碎。
我麵無表情地將那堆東西鎖進了抽屜,強迫自己不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