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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熟睡的我被她的敲門聲吵醒,她笑意盈盈,「我爸媽說想見你一麵。」
想著我們好歹也算結婚了,不能敷衍,我特地請了一天假休息,順便買了一些補品。
那天她開車來接我。
我心裏不免有些自卑,我的工作,說到底,是不太體麵的。
我也從來沒告訴過我媽,我做的是那種職業。
她家很大,我拿的那幾萬塊錢的補品,在那個隨便一幅畫就幾千萬的客廳,看起來多少是有點寒酸。
我有些局促,沒想到她主動過來拉著我的手,輕聲安撫道:「沒關係的,是咱倆結婚,跟他們沒關係。」
那可以說是我第一次牽女孩子的手,那麼地光滑細膩,看起來也和白豆腐一般。
我有些慶幸她的懂事,但也明白這怎麼會沒關係,誰家女兒嫁我這種人,多少也是有些不平的。
她爸媽看起來很尊重人,也很客氣。
兜了一大圈,她爸媽終於回歸正題,「小陳呀,方便問一下,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呀?」
幸虧我早有準備,很順暢地答了出來,「我在做自媒體。」
這樣說出來,也許會體麵一些,他們也很有禮貌的沒有深究。
我去洗手間出來後迷了路,偶然撞見她父母指著我剛剛去洗手間的方向。
「你當初要嫁蕭逸辰那個病秧子,我們不同意,現在你就找個二溜子,小混混來氣我們?」
二溜子,小混混,不用想都知道是在說我。
不過那個病秧子是什麼人?
我想起來助理和我說的,江寧有個青梅竹馬。
飯後,我們一起回了家。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將那裏也算成了我的家。
可能是她為媽媽的喪事忙前忙後的時候吧,從那時候起,她變成了我的家人。
欺騙家人,總歸是不太好的,得找個時機和她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