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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從小就說,我和沈南,從幼兒園開始,就犯衝。
他第一次見到我,扯亂我的麻花辮。
我第一次去他家,碰散了他的樂高。
我哭啼啼地帶著他的樂高積木回家拚,歸還的時候看到他正剪著自己的頭發,試圖將他的頭發,和我的頭發纏繞在一起。
我尖叫一聲,認定他在施法,行使巫術。
我一腳飛踢上去,洋洋得意,自封沒有辱沒跆拳道老師的師門,轉眼看到對方眼角含淚,顫抖著手指著我,哆嗦著身體,眼底無盡委屈。
從此,我和這位富二代沈南結下了深仇大恨。
沈南想盡一切辦法報複我。
過家家時,他當爸爸,媽媽必定是我,叫我為他縫衣服、燒晚飯。
作為回報,我當他同桌,每天搶他的早飯,喝他包裏的牛奶。
下雨天,沈南不坐私家車,和我擠著小破傘回家,在我淋得衣服濕透時,假惺惺地給我送生薑水。
我媽在我麵前誇他道:「你看沈南,真是個體貼懂事的好孩子!」
我躲在媽媽背後,給他暗戳戳豎中指。
沈南笑得猖狂又得意,微抿雙唇,故作謙虛道:「阿姨,這都是我應該做的。我一定會照顧好梔梔的,這是我的責任。」
於是,從小學一年級到初三,整整九年,送給我的36封情書,沒有一封到我的手裏。
沈南總是搶先我一步,冷著臉從對麵靦腆的男生手裏奪下情書和禮物,黑著臉拽走我。
他老神在在,「你是個學生,應該要以學習為重。我都是為了你好。」
笑得欠揍極了。
他甩甩手上的禮物,「女孩子吃太多巧克力容易胖,所以還是我替你解決吧!」
可是我從來沒見過他吃那些巧克力。
反而看到好幾次,他把巧克力丟進垃圾桶裏。
一邊扔,一邊還皺著眉頭,嘴裏念念有詞,說著「送、送、送,盡是些倒黴巧克力......」
我大驚失色,就知道這家夥沒放棄巫術和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