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裏,我再一次見到了哥哥。
十三歲生日,爸媽開車去給我買蛋糕路上,出了車禍。
拉到醫院後,沒救下來。
我很自責,對著痛苦的哥哥下跪道歉。
他卻摟著我,強忍淚水替我擦幹眼淚:
「不怪曼曼,爸媽走的時候說,要我好好照顧你。」
那年,他也才十五歲。
直到我考上重點高中,高昂的住宿費讓我望而卻步。
我背著他偷偷扔掉了錄取通知書。
哥哥摟著我安慰:「沒關係,明年再考一次。」
直到班主任打電話來賀喜。
那是他第一次與我爭吵。
「錢的事情不用你擔心,好好念書!」
發了瘋一般去垃圾桶翻,去垃圾站找。
我跟在他身後,哭得不能自已。
「哥哥,別找了,我們回去吧。」
黎明破曉前,他終於從臭味熏天的垃圾堆裏找到了通知書。
他激動地流著淚誇我:「我的妹妹就是厲害!」
就這樣,他輟學打工供我念書。
他二十歲那年,一臉幸福地告訴我:
「曼曼,我談戀愛了。」
原來,他在打工的酒吧認識了柳夢璃。
那夜她與什麼人吵了架,崩潰醉酒後,纏著哥哥要做他女朋友。
哥哥沒當真,耐心照顧到她醒酒。
沒想到,她接了通電話出去半天後,又紅著眼來找哥哥。
她捧著一大束火紅的玫瑰,送給了哥哥。
一旁的人全部起哄,哥哥紅了臉,答應下來。
卻不知道,柳夢璃隻是跟江成逸吵架了,故意氣他的。
哥哥真傻。
竟然相信世界上還有純愛。
跟她在一起的半個月,一直很紳士,也從不花她一分錢。
直到柳夢璃生日。
哥哥去給她慶祝,我等了一夜沒等到他回家。
卻等來了醫院的電話。
他們說,是哥哥逞英雄非要喝那麼多酒的。
「咱也不知道他真的酒精過敏啊,早知道不灌他了......」
那幾個人撇撇嘴,在病房外低聲嘟囔。
「早知道不拿這錢了,真燙手。」
沒有一個人發現在走廊盡頭的我。
我抱著膝蓋蜷縮起來。
所有對我好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對不起,爸爸媽媽。
對不起,哥哥。
是我害了你們。
後來,酒吧老板出於人道主義,給了我十萬塊錢。
「喬嶼還是年輕人,太衝動了,喝酒也不是這個喝法。」
他們得罪不起江成逸和柳夢璃。
但哥哥的同事私下跟我說,當天他看著哥哥被硬灌。
隻因為柳夢璃親了他臉頰一口,向前男友示威:
「他才是我男朋友,你算什麼東西?」
前男友惱了,陰陽怪氣地逼哥哥喝酒。
哥哥說自己酒精過敏,他便讓別人硬灌他。
「一個窮小子,滴酒不沾還敢說愛夢璃?」
哥哥是被活活害死的。
他被送去醫院的時候,柳夢璃已經挽著江成逸的胳膊離開。
「知道真相又能怎麼樣呢?那種人,不是我們這樣的人惹得起的。」
哥哥的同事勸我忘記。
我卻什麼也聽不見了,像是喪失五感,抱著哥哥的屍體不肯撒手。
「哥。」
自始至終,這件事都是酒吧老板出麵解決和賠償的。
兩個罪魁禍首甚至麵都沒露。
我費了很大力氣,才知道那個男人是京圈太子——江成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