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前世我怕說出真相,傷了養女的心。
她梨花帶雨地指責我,為什麼要把她的同學弄進派出所。
我隻好婉轉地說,是因為他們說了對她不友好的話。
她卻更加崩潰,一改往日的乖巧,上躥下跳,像個瘋子。
「從小到大,你把我拘在你身邊,一切行動都要聽你的安排。」
「我是個人,不是條畜牲!」
她開始口不擇言。
「既然你這麼想要個對你千依百順的孩子,你當初為什麼要養我?!」
「你還不如養條狗!!」
我心痛如絞。
我把她鎖在房間裏,不許她出去。
收買了幾個社會青年,給我好好看著宋哲,不許他再靠近心玉。
一門之隔,錢心玉在屋子裏嚎啕大哭,痛訴我對她的不公。
我的父母早亡,和丈夫結婚三年,他就患癌去世。
在這世上,我無親無故。
我實在太想有個孩子了。
把我失去的童年時光,我充滿遺憾的青蔥歲月,統統在另一個孩子身上實現。
她陪伴我,我照顧她。
失去親人,我就為自己再尋找親人。
我拖到了三十二歲,在福利院看到那孩子的第一眼,我就認定了她。
她隻有三歲,怯生生的眼神像是小鹿。
我為她取名心玉。
心上的美玉。
別的孩子從媽媽的肚子裏出生,而你,誕生在媽媽的心田。
可就是這個我自以為誕生在我心間的孩子,她啃食著我的血肉,享受著我的供給,卻在長大成人後,撕開我的身體,折辱我的靈魂,她讓我自以為是的母愛,變成一場徹頭徹尾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