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兩年,我媽為了買他家哥哥代言已經花了50多萬,還不包括參加線下活動花的錢。
這幾乎是我們家的全部存款了。
我強忍著怒氣,通過在我媽微信群裏保存的二維碼。
申請加入粉絲群,剛一申請,就有人加我說進群先要審核。
我把“氪金”的錄屏視頻發過去,因為金額夠多,我被當成了富婆粉絲,很快通過了進群申請。
在群裏待得前幾天,我一句話也沒說過,畢竟我是個“假粉”,害怕一開口就露餡。
而我媽卻是群裏的活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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