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陪在唐南尋身邊最久,認識時間也最早。
她和我,還有唐南尋,畢業於同一所學校。
第一次去送蛋糕,我認出她的同時,她也認出我,脫口而出地嫌棄道:「狗姐。」
狗姐是出名後同學給我起的綽號,畢業後再沒人喊過。
我不禁想到那段不堪回首的歲月,又看在以前和琳琳同屬一個社團的份上,心生惻隱,把本該送給露露的抹茶味巧克力蛋糕送給琳琳,又手舞足蹈唱了首綠光。
我睜著憐憫的眼睛問她:「你懂了嗎?」
她似是而非點點頭,然後喊保安把我丟了出去。又給唐南尋打去電話,說我提著滿手蛋糕,在她辦公室門口又唱又跳,像隻發情的瘋狗,害她十分丟臉。
琳琳因此單方麵,罵了唐南尋半個小時。
半個小時後,唐南尋唯唯諾諾掛斷電話,招招手把角落裏的我喊至麵前,哭著給我講述他和琳琳的愛情故事。
帥氣且多金如唐南尋也曾失戀過。
他曾親眼目睹喜歡的女孩給別人送蛋糕,躲在湖邊石像下委屈哭泣時,正巧琳琳路過,為他遞上紙巾並且安慰他整整一個晚上。
唐南尋說著發出感歎:
「琳琳真的是個溫柔又體貼的女孩。」
是很溫柔,甚至願意花費半個小時把你罵到狗血淋頭。
我暗自腹誹,又不禁好奇:
「那你喜歡琴琴是因為她腿長?」
「不。」
唐南尋果斷否認。
「因為她能吃。」
「那喜歡瀟瀟是因為她胸大?」
「不,因為腿粗。」
「那喜歡奈奈是因為她屁股大?」
「不,因為眼睛小。」
......
七個女朋友,唐南尋給出七個喜歡的理由。
各個不一樣,且各個奇葩。
我不禁又好奇:「這七個女友你最愛哪一個?」
唐南尋脫口而出:「琳琳。」
「所以以後她的小蛋糕,你不用親自送過去。」
「她看見你,心煩。」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