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疼她。
任由她撕毀我的畫作,搶走我的娃娃。
母親憐她。
當初顧家一夕破產,本該嫁給顧琛的人是她。
最後穿著婚紗出嫁的人,成了我。
她不願嫁給當初那個窮光蛋顧琛,瀟灑地出了國。
我卻受盡了顧琛的白眼,被他誤會為搶了姐姐姻緣的賤人。
他知道我喜歡他。
喜歡到瘋魔的地步。
精神病院,真是個可怕的地方。
我在短短一周之內被抽了三次血。
腦袋昏昏沉沉,我被人拖進廁所,惡臭無孔不入。
我掙紮著抬眼。
幾個頭發散亂,身穿藍白病號服的女人將我圍在角落。
手裏的東西讓我不寒而栗。
折斷的牙刷,斷裂處泛著尖銳的冷光。
燃燒的煙頭,讓人仿佛聞到了烤肉燒焦的氣味。
手臂粗的棍棒,打在身上悶疼,留下青青紫紫的痕跡。
恍惚間,我似乎回到了以往陰暗的見不到頭的日子。
顧氏破產,他一夕之間背負巨額債務。
就連父母的葬禮,都是我拿出僅剩的嫁妝補貼的。
我的爸媽不願承認這個女婿,連帶著我一起掃地出門。
沒有錢,我們隻能住在便宜的出租屋裏。
臟亂的小區沒有治安可言。
催債的人不知從哪得到消息,日日騷擾。
我總是會在深夜回家的途中,被人莫名其妙地毆打。
報警,沒有監控,抓不到人。
告訴顧琛,他隻會厭倦地質問我:“你就不會反擊嗎?”
“你難道不應該反思一下自己嗎?”
“為什麼每次都這麼晚回來?”
他在家裏像個大爺般,日日埋在電腦中開發軟件。
他不知道,我為了撐起這個家,同時要打三份工。
曾經背負過偷襲剽竊的罪名,讓我處處碰壁。
用心完成的畫作被低價賤賣。
我隻能在一些小區替人畫板報,壁畫之類的。
偶爾會遇到美院的同學,她們隻會冷嘲熱諷。
“呦,這不是三隻手嘛?”
“連自家姐姐的畫稿都敢抄襲,怎麼還有臉繼續畫畫啊?”
畫筆被我捏的幾乎陷進肉裏,我隻能沉默著。
打碎牙混著血往肚子裏咽。
我不能反駁,因為證據確鑿。
我不能申冤,因為我的老公,父母,都站在我的姐姐身邊。
即使他們知道真相,卻隻是將證據徹底銷毀,敷衍地安慰我。
“若若,煙煙她隻是一時想岔,畫稿都已經交上去了,她能怎麼辦?”
“煙煙她才十八歲,你總不能讓她背負著剽竊的罪名,永遠被人看不起吧?”
再次見到顧琛,是在三個月後。
看著我空洞的雙眸,他似乎很滿意,不知在和身旁的醫生低聲交流著什麼。
眼神落到那抹聖潔的白衣,我的身體不自覺輕顫著。
病號服下,是傷痕累累的軀體。
胸口上,被人粗暴刻下的傷痕已經結痂。
醜陋的疤痕遮掩不住“賤人”的字樣。
我的眼神驚恐。
顧琛卻皺起眉頭:“夏之若,你這是什麼眼神?”
我受驚般將身體蜷縮成一團,抖若篩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