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著那些經理對警察說道:“警察同誌,我同事說看見他們都跟我從酒店出來過,我要求徹查,我被迷奸卻不記得過程,他們是群體作案,說不定是慣犯!”
經理們立即大叫冤枉:“小沈,我們沒有跟你去過酒店啊,你不能亂說啊。”
我肩膀不停地在抖動抽泣:“不是,不是我說的,是李夢說的,她要給我作證。”
經理們目光仇視的目光恨很瞪著李夢,李夢艱難地吞咽了口口水。
警察問李夢:“你是什麼時間看見她和老板經理們從酒店出來的?是她跟老板單獨出來還是她跟他們一群人出來?”
李夢答不上來,衝到周旭麵前對警察說道:“不關我的事啊,是他,都是他。”
周旭傻眼了。
警察又問了一遍周旭,周旭被嚇得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李夢解釋:“這些都是周旭讓我說的,我擔心自己能力不足被沈幼宜擠走,就答應了周旭造謠抹黑沈幼宜,讓她受不了主動辭職。”
老板到公司的時候,看見這麼大的陣仗,一臉迷茫。
警察把事情的經過告訴老板,老板瞳孔放大:“從來都沒有這種事!是誰在胡說!”
我開口:“老板,我有證人,李夢看見了,她還告訴了公司其他同事,她說周旭也知道。”
經理們恨不得長出八百張嘴向警察證明自己的清白。
我衝著周旭哭訴:“我一直不明白你為什麼跟我分手,你的那套房子隻寫了你的名字,但是裝修費是我出的,我們家隻要五萬塊錢彩禮你都不願意,原來你知道我被迷奸的事。”
老板氣得臉都紅了,指著李夢和周旭大吼:“你們什麼時候看見我帶著沈幼宜從酒店出來?我要告你們誹謗!”
李夢說自己是胡說的,都是周旭讓她這樣說的。
我卻拚命地求她讓她跟我作證,場麵十分混亂。
公司的同事們都在竊竊私語,我跟老板和經理們,還有李夢周旭都被帶去警局做了筆錄。
警察邊登記邊說道:“我們會以強奸罪名立案調查。”
李夢怕了,把目光投向我,哀求我:“幼宜,是我說的親眼看見你和老板經理們從酒店出來,可是那都是周旭讓我說的啊。”
周旭激動地站起來辯解:“你別亂說!我沒有跟你說過這種話,是你自己看見的!”
我哭得更大聲了:“警察同誌你聽,周旭說李夢看見了,你們必須要幫我調查清楚啊,我怕自己真的被迷奸。”
老板和經理們也一致認同:“查!給我徹查到底!”
李夢雙手顫抖地拿出手機,把她跟周旭的聊天記錄給警察看。
雖然能初步證明是這兩人造的謠,但是我跟老板不肯鬆口,警察還是把所有能查的都查了。
各個證據證明,我跟老板經理們都是清白的。
老板和經理們平白被冤枉,怒氣衝衝地要告李夢和周旭誹謗。
他還讓人事麻溜的給他們倆,包括周旭的老婆陳甜甜,李夢在公司的男朋友結算工資,讓他們四個一齊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