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幾年的監控並不完善,我隻記得當年那場大火火勢凶猛。
我被濃煙嗆得神識不清,朦朧中隻感覺到有人用力拉著往外逃。
大家都說找到我時林書雪在我旁邊也受了傷,她濕噠噠的衣服裹在了我身上。
是她救了我,我也信以為真。
直到前不久有人給我寄了一張照片,照片上不是很清楚。
但從身高體型上來看,不是林書雪。
照片上的女孩看著有一米七,高高瘦瘦的,拉著我往外逃時似乎有無窮的爆發力。
前天我還笑著問林書雪,她既然這麼討厭我,為何當年又要救我,讓我死了不是更好。
她欣賞著自己剛做的指甲,不屑地說道:“你又在發哪門子神經。”
“不想認賬?蔣元修,你可別忘了,我胳膊上的疤是拜你所賜。”
林書雪胳膊上有很大一塊燒傷,即使找再好的美容機構也於事無補,猙獰的疤痕硬生生地破壞了整條手臂的美感。
她時不時地拿出來說道一番,我也常常對此愧疚在心。
心想著對她再好一些,再好一些。
如今看來她完全就是貪戀著我給她提供的便利,一直想扒著我吸血。
她父親患腦瘤時我給她全國最好的醫生,還托關係找國外的專家進行會診,就怕有個閃失。
她生日喜歡熱鬧,我給她辦生日party,請了她最喜歡的男明星來助場。
她說自己是普通人,害怕融入不到我們的圈子,我便時常帶著她參加圈子裏的宴會。
剛開始的兩年,兩個人倒也和諧。
她會纏著我撒嬌,會讓我陪她度假。
聲稱最離不開的人就是我了。
後來胃口越來越大,從最開始的大額轉賬,到她說想當明星,現如今一心想要公司股份。
隻要我一拒絕,就罵我狼心狗肺不是東西。
從最開始的乖巧到如今的麵目猙獰。
想到這,我嗤笑了下,她前兩年哪裏是乖巧。
明明是見這麼多年沒有動靜,想著事情已經塵埃落定,慢慢露出了真麵目,不想偽裝了。
她哪裏想到,這麼多年過去,我還能收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