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後第七天,是楊泉的生日,也是我的生日。
爸媽說為了慶祝終於清除掉家裏的邪祟,特意把家裏收拾的幹幹淨淨。
看著被扔進垃圾桶裏的草莓熊玩偶。
我才明白,爸媽口中的邪祟不是別人,正是我。
那個不足三平米的雜物間,是我平時休息的地方。
裏麵擺著一張單人沙發,數不清的小藥瓶,還有一張張被我用米粒貼在牆上的獎狀。
時間直到初中畢業就再也沒有了,因為我媽不讓我上高中。
今天是我的頭七,爸媽卻沒有一絲傷心。
甚至為準備弟弟的生日,從早忙到晚。
完全忘記自己的女兒結婚第二天根本沒有回娘家。
他們給楊泉定了一個大蛋糕,上麵寫著19歲生日快樂。
我在心裏也默默希望自己頭七能早點轉世。
如果有來生,我一定不會再生為人。
在吹蠟燭之前,爸爸轉動輪椅從臥室出來,開心地從懷裏掏出一個紅本。
是房產證。
「小泉,這是給你的生日禮物。」
房產證打開後,我清楚地看到上麵寫著全款購入。
「幸好讓莉莉那個死丫頭嫁人撈一筆錢,要不然房子的錢還差點不夠呢!」
「從小就知道騙人,上次偷了一千塊錢還死不承認,被我痛打一頓,還不是屈服了。」
「等她在婆家混熟,我就給她打電話,讓她拿錢!」
媽媽得意的表情仿佛是賣了一個不起眼的小玩意,然後起身燒了柱香。
一遍遍向上天訴說著自己的願望。
爸爸順勢應和道。
「小泉可是咱們的兒子,女兒早晚都是別人家的,養她不就是為了彩禮錢。」
「這麼多年給她吃給她穿,她對我們就應該感恩戴德!」
我的心像是被電擊一般刺痛,原來這麼多年他們都不把我當作一家人。
電視上播放著晚間新聞,一則失蹤少女的新聞引發關注。
我一眼就認出那身白衣,是結婚時媽媽親手為我穿上的。
而媽媽看了一眼後就鄙視地說道。
「這麼開心的日子,看這種晦氣新聞幹什麼?」
「趕緊關掉!別影響我們小泉的福氣!」
爸爸也說。
「現在什麼人死了都能上新聞,不就是死個女的。」
「傳宗接代又不靠女人,死就死了!」
心裏泛起一陣陣酸澀,原來死後我也沒能得到他們的一點關愛。
爸媽的心裏隻有超雄綜合征的弟弟。
我甚至還記得,第一次被他打的時候。
打到小腿骨折,打到右臂脫臼,打到掉了一顆門牙。
爸媽說弟弟隻是想和我玩,沒控製好力度。
可是我根本不信,因為弟弟說如果我敢反抗,他就拿刀砍死我。
我哭著想要回鄉下的奶奶家,爸媽將我捉了回來。
他們以為我要去報警,用一個草莓熊玩偶堵住了我的嘴。
那天,我蹲在雜物間的角落裏哭了很久。
邊哭邊求奶奶帶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