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芸抱著我的骨灰盒回家。
我一直跟在她身邊。
這套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
從小我們一直都是一起住,大學畢業以後我們一起租房,好不容易攢夠了首付,我們就買下了這套房子。
因為我們沒有親緣關係,房產證上隻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孟芸毫不猶豫寫了我的名字。
等她辦完證之後我才知道。
我不同意,孟芸就說等以後我們買第二套房子的時候再寫她的名字,隻要我答應幫她一起還房貸就好。
我當然願意,去年我們已經還完了現在這套房子的貸款,原本計劃今年入手第二套房的,可惜我食言了。
孟芸坐在客廳發呆,手裏拿著我們的相冊,一邊翻看一邊自言自語。
我坐在孟芸身邊,陪她一起看相冊裏青澀的曾經。
孟芸不喜歡拍照,我卻很喜歡拍照留念,學會使用相機以後,我就自己打印照片製作相冊,孟芸手裏的相冊就是三年前我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有人敲門,我緊張地看向門外,是陸之寒嗎?
我失望了,進來的是兩個男人,其中一個我認識,是我的律師。
前兩年受新聞啟發,我找律師立了遺囑,死後全部資產由孟芸繼承。
律師今天就是來宣讀遺囑的。
他都得到消息了,陸之寒卻還一無所知。
另一個男人是保險公司的。
我想起來了,同事家裏是做保險推銷的,為了完成業績,跟公司每個人都推薦了。我拗不過,也買了一份意外險,受益人寫的也是孟芸的名字。
我聽律師跟保險員的話,我是車禍身故,除了保險公司的賠償,另外還有肇事司機以及公共部門的一些賠償,加上我的資產,大概六百萬出頭。
我很開心,有了這筆錢,孟芸不僅可以買房子,就算以後不工作,下半輩子也夠了。
「孟小姐,如果沒有疑問的話,請你在這裏簽字。」律師拿出文件。
孟芸木然地翻開文件,目光停留在第一頁。
「林芽兩年前就立好了遺囑?」孟芸抬頭盯著律師。
律師點頭。
一滴淚從孟芸眼中滑落,她忽然埋頭嚎啕大哭。
「為什麼這麼傻呀。」
這是我死後,她第一次流淚。
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