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這段采訪,其實不應該被放出來。
因為業內規矩,這樣的采訪,針對性太強,對雙方都不好。
所以這家報社的官方賬號,把這一段剪輯了。
沒想到,沈遂自己發出來了。
因為今天我官宣了男友,多少有人提到了他,他不耐煩了。
他嘴上說,我是他的保姆,但其實所有人都知道,隻是說辭罷了。
畢竟那個時候,我們倆在一起的照片,也流出不少。
評論區裏兩極分化,他的粉絲都說:
“林絮真是不要臉,炒作戀情,害沈遂哥哥斷腿,還敢複出呢?”
“一人血書——林絮滾出娛樂圈!”
而小部分路人和我的粉絲則說:
“林絮真可憐,當初沈遂斷腿又不是她幹的,其實他倆的感情誰不知道,互聯網果然沒有記憶。”
“林絮演的電視劇我看過,沒有沈遂說的那麼難看啊......”
“抱走林絮,沈遂什麼男人啊,照顧你十年還不滿足,還在這惡意詆毀,真是晦氣,果然是分手見人品。”
當然,維護我,或者是向著我說話的評論,很快就被控評。
刷新再去看時,都是一片罵聲了。
我抓著手機,指節用力到發白。
原本心中對沈遂的愧疚,更是消失的一幹二淨。
或許他以為,我向來好說話,就能隨意的侮辱我,欺淩我。
柳藝棠是他的恩人,是他的愛人,而我隻是他的仇人。
我閉了閉眼,但怎麼也壓不下心中的怒火。
好,既然要做仇人。
那就做到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