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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我才是被丟掉的孩子。
他們卻怨恨我搶走了假千金的位置。
她一句要出家。
親生父母打我罵我。
親弟弟逼我從樓上跳下。
這個世界,
我真的不想再來了。
從頂樓跳下的瞬間,極致的痛覺滲入四肢百骸。
我從身體裏飄出,看著躺倒在大樓樓底血肉模糊的屍體,身上隻穿著內衣,近乎全裸。
大樓樓頂燈火通明,樓頂的聚會音響響徹夜空,掩蓋了我墜落的聲響和路過行人的尖叫。
我弟衛明軒手裏抓著我的衣服,漠然地站在樓頂,一動不動。
我跳下去之前他還瞪著我,惡狠狠地說:
“這個冬天這麼冷,我姐還不知道在哪裏受苦,你憑什麼穿著這麼好的衣服過著本該屬於她的生活?”
所以,這就是他叫我過來當著一群富家子弟脫衣服的原因?
我遲遲未動,隻是冷冷的看著他。
他身邊的狐朋狗友的目光肆意的打量著我,其中一個叫囂著:
“明軒,你姐姐的姿色如此好,裏麵的風光估計美不勝收啊。”
他借著酒勁上來扯我的衣服,他讓我在瑟瑟寒風中成為了一個供人欣賞的玩物。
我死死地捂住大衣的領口,不肯輕易讓衛明軒得逞,可我心裏巴不得這場受虐遊戲早點結束。
衛明軒瘋狂地撕扯著我,對我發泄著所有的恨意:
“你跳下去啊,趕緊去死!”
他身後的一群朋友或是起哄讓我去跳,或是冷眼旁觀看著這場好戲。
我眼中淚意盈盈,哽咽著說:
“是你們把我找回來的,也是衛明欣自己走的,可你們為什麼一直怪我?”
衛明軒卻像是被激怒了,在我耳邊大喊著:
“別提衛明欣這個名字!你不配!”
我用極盡絕望的聲音對衛明軒說:
“十年了,明軒,我在你們身邊十年了,可是你們永遠都不會接受我,既然這樣,如你們所願。”
我借著衛明軒的力氣向後仰倒,直直地墜落了下去。
在我受盡冷漠的這十年,我一次次的哭訴,企圖喚醒他們的一絲親情。
隻是,無論是衛明軒還是爸媽,都隻是漠然地盯著我:
“如果你不回來,明欣又怎麼會走?”
是的,我不應該回來。
我本來是個快樂的鄉村小孩,在田野裏奔跑,自由自在,無憂無慮。
當我長到十八歲的時候,村主任帶著我親生父母進了家門,從那時起,我從一個毫無背景的野小孩成了豪門衛家的千金。
村裏人都說,我要進城享受榮華富貴了,以後不要忘了他們。
可隻有我知道,等著我回去的是假千金的算計和親人的冷漠。
在我回家那天,衛明欣留書一封,離家出走了。
她是父親戰友的女兒,戰友去世之後,我爸媽收養了她。
在我走丟的十八年裏,她代替了我的位置,享受了十八年的金尊玉貴的生活。
她是圈子裏公認的衛家大小姐。
可是,因為我的到來,她選擇了離開,將大小姐的位置還給我。
她在擺滿菜肴的餐桌上留下了一封信,信中寫著:
“我父母的恩情就算還清了,感謝爸媽和弟弟的照顧,不必再找我。”
當年衛明欣的親生父親替我爸擋了一刀,搶救無效去世了,她的母親也在不久後鬱結於心,隨著去了。
她做的菜色香味俱全,有很多菜式我都叫不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