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仗著家裏跟副校長有關係,在宿舍裏製定了一套規則。
違反的人就要向她繳納200元的罰款依次疊加,其他兩個室友害怕隻得唯命是從。
隻有我跟她唱反調。
她就穿著我的衣服帶她男朋友進女生宿舍,害我被記大過。
她卻說“我家可是跟副校長有關係的,給我頂罪是你的榮幸!”
可她不知道正校長是我爸!
我剛進宿舍樓就被宿管給叫走,監控室裏輔導員黑著臉站在那。
“謝好,這個人是不是你?你知不知道帶男生進女生宿舍是要被記大過的嗎!”
屏幕裏穿著黃色長裙的女生正摟著一個男子走進宿舍樓。
那條裙子是我自己手繪的可以說獨一無二,我當時還在朋友圈發過。
但因為是晚上,監控拍的很模糊根本看不到女生的正臉。
任誰看到這個第一反應都會認為是我。
但那天我明明在圖書館裏刷大夜。
“不是我!我上周末晚上全程都在圖書館學習,不信可以去調監控。”
保安大叔立馬把周末晚上圖書館的監控全都調出來,但看了兩遍也沒發現我的身影。
我突然想到我坐的位置正好在攝像頭正下方,是個死角。
麵對確鑿的證據任憑我說什麼,輔導員都不相信。
“之前林雨跟我說你談男朋友了我還不信,現在看來是真的了,這已經是大三下學期了,你可是要考研的,怎麼能談戀愛呢!”
我根本就沒有談戀愛。
隻不過有次跟表哥打電話被林雨聽到了她就四處散播。
輔導員根本沒有耐心聽我解釋,她本來就看我不順眼,我也不知道是哪裏得罪她了。
“夠了!我一直以為你是個好學生,沒想到也喜歡這種亂七八糟的社會人。雖然正校長出去開會了,但我會如實報給副校長,你等著背處分吧!”
輔導員吼完就走了,還嫌棄的看了我一眼。
我仔細看了屏幕裏的女生,手上戴著的一串防小人的手鏈。
這個人就是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