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結束,妹妹的粉絲後援會群裏彈出一條信息,說50萬可以買和天王共進宵夜的機會。
妹妹立刻把這個消息告訴媽媽,說:“50萬就可以和自己夢寐以求的明星共度一夜,真的太劃算了,我想去。”
媽媽為難地看著妹妹,不說話。
妹妹眼眶立刻紅了,她拉著媽媽的手,哽咽地說:“我是你撿來的孩子,你根本就不愛我,你留著那50萬就是想幫姐姐買房。”
我冷笑。
媽媽當初說妹妹性子軟,如果沒有房子,結婚後會受委屈。
她不顧我的反對,硬是搶走我攢了十年的存款。
媽媽聽到妹妹的話,立馬急了,她慈愛地撫摸著妹妹的手,像下定了決心一樣:“怎麼可能,媽媽愛的一直是你啊,既然我的寶貝女兒想見偶像,那我肯定無條件支持。”
接著她立馬打開手機向指定賬戶轉了50萬。
我的靈魂跟在媽媽身邊,疼得快要碎掉。
我的命在媽媽眼裏,不值錢。
而妹妹的一句想要,在媽媽眼裏價值千萬。
我原本以為我不會哭了,心裏卻還是有千千萬萬的螞蟻在肆虐啃咬,痛癢難耐。
從小到大,媽媽一直偏愛妹妹。
我考試考差了,媽媽不但不安慰,反而打我一頓;而妹妹考差了,在那裏哭,媽媽會把她抱在懷裏安慰:“不就是一次考試嗎?有什麼大不了的。”
“走,媽媽帶你去吃麥當勞,就當是獎勵你認真讀書。”
回來後,妹妹隨手把吃剩的半個漢堡扔在桌麵上。
從來沒吃過漢堡的我,聞到味道忍不住打開來看一下。
妹妹看見,氣急敗壞地罵我。
媽媽聽到聲音出來,怒不可遏地把那半個漢堡扔出門口,拿起雞毛撣子往我身上招呼:“梁改改,你憑什麼偷你妹的東西吃?”
“吃吃吃,你有什麼資格吃漢堡?我給狗吃都不給你。”
那時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和妹妹都是她的女兒,她卻寧願喂狗也不舍得給我。
我告訴自己,沒關係的,我沒關係的。
可每一次想起,心還是會突突地痛。
粉絲後援會的人叫妹妹去天王住的五星級酒店開個房間,到時天王會空降到房間跟她吃宵夜。
酒店登記入住時,前台告訴媽媽房間緊張,一晚要8000塊。
媽媽吃了一驚,正無可奈何地準備掏錢。
這時妹妹突然提起,說我認識這家酒店的經理。
用會員可以優惠一點。
媽媽趕緊把我從黑名單放出來,電話響了3遍一直沒人接聽。
媽媽又回撥演唱會那時她接聽的號碼。
鈴聲響起一秒,就被對方掛斷。
媽媽氣得破口大罵。
“梁改改,你真是翅膀硬了,竟然敢掛我的電話,真是氣死我了。”
我在上麵急得亂飄。
媽媽,我都死了,還怎麼接你的電話啊。
妹妹有點傷心地對媽媽說:“可能姐姐討厭我才不肯接電話,要不,我們還是回家跟姐姐認個錯吧。”
媽媽心疼地說:“認錯?你沒錯認什麼錯?倒是她越來越不像樣了,下次我見到非得打死她不可。”
媽媽在手機上噠噠噠地打了幾行字發給我。
“梁改改,你立馬滾回來跟我們道歉,要不然我饒不了你,你以後就不用認我做媽了。”
發送完,她又把我拉進黑名單裏。
那熄滅的屏幕,就如同我那顆冰涼的心,所有的溫度都瞬間熄滅了。
半夜,媽媽好像做了噩夢。
睡著了還不忘說要打我。
媽媽我究竟做錯了什麼,你才會不分日夜地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