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了宋溪年,可沒人知道,我喜歡了他整整10年。
周圍人都戲稱我是他的舔狗。
可我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他總是對我忽冷忽熱。
直到有一段時間,他整個人頹廢不堪,一箱一箱啤酒,把自己喝成胃出血。
暴雨天,手機沒電,打不到車,我拚死拚活把他背到醫院。
甚至途中狠狠摔了兩跤。
他醒來的那一刻,眼裏意味不明,對我說的第一句話是:
「我不會愛人。」
我以為他在猶豫,主動握住他的手軟軟道:
「我教你好不好?」
說完,空氣中陷入了沉默。
心臟七上八下,我無措的抓了抓衣袖,懊惱自己是不是太心急。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的眼神有一瞬間的釋然。
骨節分明的手主動扣緊了些,我聽見他沙啞的嗓音響起。
「你……願不願意做我的女朋友?」
我先是懵住,接著被驚喜衝昏頭腦,生怕他後悔一般急急應下。
那一刻,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在一起後,我都在小心翼翼做好一個貼心的女朋友,幻想著有一天我們從校園走到婚紗。
可我忘了,沒有什麼事情會一下子改變的,更何況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