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陸景初是高中同學。
我之所以追了他這麼多年,是因為高三那年他在一場車禍中救了我的命。
聽起來好像挺狗血的。
當時我因為低血糖在路邊暈倒,麵對疾馳而來的汽車,是陸景初碰巧路過並用力推開了我。
我毫發無虞,而他卻身受重傷,在ICU裏躺了半個月。
因為這場車禍,他失去了半條腿。
當時這件事在京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學校還特意給他頒了個見義勇為的獎。
他醒後,父母領著我去醫院向他道謝,但他的態度卻很冷漠,完全不像是個見義勇為的熱心人。
或許是出於愧疚,亦或是感恩,從那以後,我開始每天圍著他轉。
我厚著臉皮,窮追猛打,做盡一切掉價的事。
我不顧他人嘲諷的目光,每天跟在他屁股後麵,怎麼趕也趕不走。
我從高中追到了大學,又從大學追到了畢業。
即便他對我愛答不理,我也從未想過放棄。
執著多年,到最後我是真的付諸了真心。
可他一句“舔狗”,卻徹底擊碎了我的尊嚴。
我想,或許他是真的討厭我吧,畢竟因為我,他的人生從此殘缺。
既然如此,不如痛快放手。
我決定放棄陸景初後接受了父母安排的聯姻,對方是顧家獨子,家境殷實,雖比不上陸家,但在京市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我的未婚夫雖輕度自閉,但卻並不傻,生活能自理,據說還是個繪畫天才,在美術方麵很有天賦。
他隻是不愛說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喜與人交流。
但無所謂,我並不在意,反而覺得正好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