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辦妥金老板這件事,我們前前後後收到了三百多萬的酬勞。
這個生意是陳校尉介紹的,江湖規矩,我拿出整整一百萬,當成介紹費送給陳校尉。
但是陳校尉不肯收,他說上次去昆侖天宮,他已經賺得盆滿缽滿了。
最後好說歹說,我去金店買了個“招財金葫蘆”送給他,當做謝禮。
至於金老板,是否真的要皈依佛門,又是否真的要關閉金氏集團,這些事情跟我們沒有太大關係。
反正金老板這件事情,給了我們很大一個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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