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宸握著我的手,堅定地領著我走進了法庭。
「尊敬的法官,馮佳悅女士如今已再婚,愛人是著名的醫生,收入足以養活馮女士和她的孩子。鑒於孩子還處於哺乳期,需要母親的陪伴。懇請將孩子的撫養權送還給馮女士。」
律師呈上了我們的結婚證。
被告律師看著我和陳宸,
「我方有理由懷疑馮女士為假結婚。僅憑一張結婚證不能證明孩子可以安全健康地生活。」
「原告是否還有其他證據?」
法官抬頭看著我和陳宸,似乎也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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