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店裏,東西撒了一地,婆婆坐在地下哭嚎。
旁邊的實習生不知所措。
我養的狗還被拴在店門口掙紮。
我抱起狗,詢問店長怎麼回事?
店長聲音發抖像是被嚇壞了。
聲音顫抖地講述了事情的緣由。
婆婆偷偷的抱了隻狗來到店裏,
讓後廚師傅燉了熬湯。
後廚師傅也是個愛狗的人,
而且我的狗一看就是寵物狗,
便詢問狗哪來的。
婆婆說是路上撿的流浪狗,
師傅告訴婆婆流浪狗也不能殺了吃肉,
讓婆婆找找它的主人。
婆婆在廚師這碰壁後,
盯上了店裏的實習生。
讓實習生找個殺狗的地方把狗處理了帶回來。
實習生一個大學小姑娘,哪裏敢幹這種事。連忙擺手拒絕。
婆婆也不知是被氣壞了還是怎麼,
對實習生透露了自己的身份。
大言不慚的說這個餐館以後都是她家的,要馬上辭退實習生。
旁邊幾個對婆婆唯命是從的保潔大姐也輪番附和。
實習生被嚇得直掉眼淚。
店長聞聲趕來,看見狗身上的狗牌發現是我的狗。
安慰好實習生後急忙給我打了電話。
婆婆見店長通知了我,
直接坐在地上說店長看不起她。
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我為今天來吃飯的客人都免了單,並向客人道歉後。
撥打了報警電話。
婆婆見我打了110,
哭的更大聲了,大罵我不孝。
要讓他兒子跟我離婚。
我冷笑,離婚?不知道您兒子舍不舍得我的錢。
警察同誌出警速度很快,
我的狗價值過高,並且有店長等人證。
婆婆被帶走調查,
而我作為受害人也一同去了警局。
警察同誌了解了我們倆的關係後,
還是主張調解,並通知了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