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闖進拍攝場地,被保安攔住。
可我遠遠就看見那個我愛了五年的男人,我的丈夫,坐在椅子上彈吉他。
對麵一臉幸福地聽歌,享受周圍人起哄的,是蘇柔。
曲調很熟悉。
是他當小透明歌手時寫的一首歌,叫《那年我們》。
求婚那日,他說,這是他專門為我寫的歌。
準備了很長時間了,隻想完美的在求婚的時候唱給我聽。
是不是每個人的心裏都有自己不容玷汙,不能褻瀆的東西?
一首歌,一個名字,一個地方。
就像小王子的玫瑰。
他是那麼愛她。
以至於從來沒有任何一瞬間懷疑過,她就是整個宇宙獨一無二的那朵玫瑰花。
卻沒想到,最後那花兒根本就是隨處可見。
於是站在玫瑰園裏,小王子終於傷心地大哭起來。
……夠了。
已經夠了。
我手中精心準備的飯盒掉落在地。
耳鳴鼓噪著,大腦一片空白。
陳科顯然是看見了我,他慌張地丟下吉他,向我的方向跑來,似乎要解釋什麼。
周遭嘈雜的起哄聲戛然而止。
平靜地像是隻有朝我跑來的他,他著急的仿佛滿心滿眼是我。
“晚晚,你怎麼來了,聽我說,我是……”
其實,他說什麼我已經聽不到了。
我的眼裏隻有蘇柔。
她跟在他身後,身形比我看上去還要瘦弱半分。
她還像小時候一樣無辜,無辜地麵目可憎。
“姐姐,你別怪陳科哥哥,是劇組的人起哄,他不好推脫。”
我本想擠出一個寬容的笑,展現我身為正宮的氣度。
可是嘴角卻怎麼也揚不起來。
嗓音沙啞,用幾乎氣音的聲音說:
“陳科,我們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