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會和林恒在一起六年?
當然是因為我有病。
我總是想著,能和一個人談這麼久戀愛不容易,我要包容他照顧他。
所以我忍了六年。
但我沒想到,宋瑤病的比我還嚴重。
話裏話外的意思,是看準了林恒作為我男朋友,所以她才去搶的。
我扶額,心想這不純神經病嗎?
我直接停了對宋瑤的幫助,又讓房東給林恒打電話,說房子不租了,讓他搬出去。
宋瑤還很硬氣:「我差你這麼點錢?反正林恒會給我的。」
林恒則是狂給我打電話:「誰讓你和房東說不租房子的?祁夢,房子押金退不回來怎麼辦?」
我靠著沙發揉了揉眼睛:「押金是我付的,我都不關心能不能要回來,你關心什麼?」
不僅是押金,每一期的房租都是我付的。
林恒沒錢,又受不了那種一個月一千多的便宜房子,一定要住精裝修。
反正我也不在乎多少錢,之前就很大方的自己付了。
而且他雖然沒有付房租,也會偶爾買點菜。
所以林恒理直氣壯:「就算是你付的又怎麼樣?難道我沒出過錢?祁夢你真是狼心狗肺。」
「我狼心狗肺?」
我被林恒氣笑了:「既然你這樣說,那我也不用給你麵子了。之前送你的東西,麻煩你都還給我,或者按照原價折算給我。」
林恒怒道:「為什麼?你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嗎?我憑什麼還給你!」
他還不起。
並且我知道,我送他的不少東西,他都放在網上賣了。
「你沒有證據證明,那些東西是我送給你的。」
我懶得繼續和他扯:「我給你一周時間處理,還不上的話,別怪我請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