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像上一世一樣成為了報刊熱門的采訪刊登對象。
很快,我被邀請去公開場合發表我的女權觀點,甚至被破格邀請參加一些社會名流的晚宴。
在一次宴會上,我碰見了呂明因。
她剛嫁過去,正是春風得意時。
和丈夫處於新婚燕爾的甜蜜階段;父親健在,呂家小女兒的名頭讓她尚能在家中立足,得婆母青眼。
宋氏軍閥的嫡長媳,自然有資格出席這樣的宴會。
現在的一切都如她所願。
除了我的出席。
我穿了常規的禮服,她卻盛裝出席;我隻帶了一枚玉鐲,她卻幾乎滿頭珠翠。
她在用盡全力打扮自己,力求讓自己看上去是華貴的,是幸福的;把我比得黯然無光。
想來明天就會有小報發表:《呂氏兩姐妹之爭:螢火安可與皓月爭輝》來諷刺我。
「喲,姐姐好久不見啊~」我不去找山,山卻自己來找我。
呂明因用一種近乎赤裸的鄙夷目光看著我,「誒呀,姐姐千方百計地想要出風頭,才換得一次參加這種高級晚宴的機會。到頭來,穿得還是這麼樸素。依我看,你不如在這晚會上攀到一個有錢人嫁了算了,趁你還年輕。」
可是我從來不是為了名利。
燕雀焉知鴻鵠之誌?
「我過得挺好的。你呢?真的過得那麼好嗎?」我問她。
打蛇要打七寸。
呂明因的臉僵了一瞬,然後咬牙切齒地對我說:「我當然過得好啊,不然我怎麼能穿金帶銀站在姐姐你身邊。」
當新婚的新鮮褪去,宋家大少可未必鐘情於一人。
我但笑不語,轉頭舉著酒杯向我上一世的丈夫遙遙致意。
對方的手正摟在最近很火的一個明星沈蒹葭身上。
「花無百日紅啊,妹妹。」我湊近呂明因,對著她的耳朵呢喃。
然後把杯中紅酒一飲而盡,「祝你心想事成。」
因為我如願碰見了我要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