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發酵了幾天後,似乎還差點意思,於是我打算添一把火。
把‘癡情男兩年給花五十萬,如今她要結婚了新郎卻不是他,如今的他早已在冰冷的江水中長眠......’把整件事情粗略過了一遍,最後附上‘為愛跳江,值得麼?’的話題,最底部配上,打撈部門認領屍體的鏈接。
是的,那具被打撈上來的屍體,過去幾天了還未被認領,那我隻能冒犯一下,繼續利用來報複了。
在鈔能力的加持下,這條帖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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