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曾經做過一件見義勇為的事情。
因為家裏離學校很近,所以我自己都是步行回家。
有一天因為老師拖堂了,因為是冬天,等到放學的時候天都已經快黑了,我抓緊時間往家跑,但是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見了一個一直在哭泣的男孩。
雖然腦海會想起父母平時對我的叮囑,但是看著男孩哭得這麼傷心的樣子,我還是忍不住走了過去問他怎麼了。
男孩抽抽噎噎地說他和父母走散了,現在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不知道派出所在哪裏,所以就想著先把他帶回家,再讓父母帶他一起去警局。
我回家的時候父母都還沒有回來,我從房間裏拿了很多的玩具和零食給這個小男孩。
小男孩和我在一起玩得很開心,甚至過了一會兒都不再提要找他的爸爸媽媽的事情了。
我們兩個都玩得忘記了時間,過了一會兒後我聽見了門被打開的聲音,跑出去一看是我的父親回來了。
我連忙跑上前去跟父親說了我今天遇到的事情,並把小男孩牽了出來。
父親摸摸頭說我做得很好,然後回房間換了一件藍色襯衫。
出來之後,父親一把抱起了小男孩跟我說要帶他去找他的爸爸媽媽。
小男孩剛開始還有些抗拒,哭鬧著說要和我一起,但是我父親在安撫小孩這個方麵很有一套。
大概也就半分鐘的工夫,小男孩就乖乖地趴在我父親的肩上跟我說了再見後消失在了我的視野裏。
那一天父親過了很久很久才回來,我窩在母親的懷裏,本來想一直等著他回來,但還是困得睡著了。
到了第二天,我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父母的臥室裏問父親那個小男孩的情況。
父親說他帶著小男孩去警察局呆了很晚後才找到小男孩的父母。
他們還說很謝謝我,我聽了之後也很開心。到了學校也把這件事和同學們分享了起來,我甚至還把它寫進了我的日記裏。
但是在這之後不久,沒有一點預兆,父母就帶著我搬家了,而且是到另一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