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後,池闖就很少再單獨與我見麵了。
他盡一切可能避開我,就像是正常人試圖避開一條沒有自知之明的流浪狗。
我仍然默默地關注著他,幾乎養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分不清我究竟是真的喜歡池闖,還是喜歡他對季瀟瀟的那種熱烈赤誠的愛。
池闖再次找到我,是因為季瀟瀟。
季瀟瀟得了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季家背著我做了配型,我是最合適的人選。
但是做這種手術必須要我自己同意,否則在公立醫院,不會有人敢讓我上病床。
我不同意。
在我拒絕之後的第二天,池闖就來了季家。
我們久別重逢。
但是池闖看我的眼神裏隻有嫌惡。
他說:
“季枝枝,你怎麼這麼自私?你知道沒有骨髓移植的話瀟瀟會怎麼樣嗎?她會死!人的骨髓是會再生的,你隻需要付出一點可以骨髓就可以救你姐姐,你憑什麼不救她!”
“她不會死,慢粒白血病早就是可控慢性病了。”我說。
“可控也是有危險的!瀟瀟是個鋼琴家,得了這個病之後她還怎麼進行巡演,怎麼像以前一樣!”
池闖憤怒地看著我,失望道:“我早就應該知道,你這種自私拜金的人,怎麼可能同意。說吧,你想要什麼,才能同意救瀟瀟?”
我看著池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像琥珀,而我是那隻被封在琥珀裏的蟲子,有一種連自己都清楚的愚蠢。
我說:“給我五百萬,還有,和我結婚。”
池闖猛地站起來往外走,我看著他的背影,暗暗嘲笑自己的可笑。
在我打算回到我的房間的時候,池闖咬牙切齒地喊:“我答應你。”
“五百萬下午轉給你,卡號給我,結婚時間在一星期後,結完婚去領結婚證。”
真可笑啊,他是不是覺得自己很深情?
就像是為了拯救公主不得不委身女巫的王子,簡直偉大極了。
但我何其無辜呢?
僅僅是因為年少時對一個男人的春心萌動,就要忍受季瀟瀟長達三年的冷暴力。
難道我被找回來的唯一用處,就是作為襯托季瀟瀟的完美家庭與愛情的那個反派角色嗎?
我偏不。
在經過了被留在婚禮現場的那漫長的十幾分鐘之後,我終於意識到,自證沒有意義。
我用了這麼多年證明自己的無辜,都抵不上季瀟瀟的一句“我不是故意的”。
其實我早該明白的,我根本不必證明,也不必解釋,我隻是不被偏愛而已。
我不需要在季家這個垃圾桶裏撿垃圾。
趁著他們你儂我儂的功夫,我決定離開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