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笑是我的養女,是結婚第二年,我丈夫收養的她。
當時她年僅五歲,長得乖巧可愛。
丈夫說,我們命裏可能沒有孩子,但她命裏可能有手足。
收養她,說不定我們之後就能生出自己的孩子。
我不太認同他這樣的想法,但拗不過他,最終無奈同意了。
周笑如我丈夫手說的,她確實命裏有手足。
但她的這個手足,卻不是我生的——
丈夫出軌了,跟小三一起,給周笑生了個弟弟。
有了自己親生的孩子後,丈夫連周笑帶我,都不要了。
臨走前,他將周笑甩給我。
“一個收養的孤兒,也不知道是誰的野種,我憑什麼要繼續養著!”
“要麼就一起丟了她,管她是死是活,要麼你就自己養她,我可不管!”
當時周笑已經八歲,跟我們一起生活了三年。
三年,我無法理解丈夫怎麼能說出這麼冰冷的話。
最後我當然沒有將周笑丟掉,而是離了婚之後,我獨自撫養她。
這些年,我在精神和物質方麵,都竭盡自己所能,從沒有虧待忽視過她。
我以為我足夠了解她,她的品性也已經被培養得足夠正直,人也夠明事理。
但我萬萬沒想到,我設身處地為她的考慮、勸阻。
她第一個蹦出來的念頭,居然是我的婚姻不幸福,所以我見不得她幸福。
這是我無論如何都無法設想的!
上一世我不相信她真的心思不正,強硬拉著她就要帶她回去。
最後的結果已經證明了,我不相信,是改變不了客觀事實的。
萬幸,老天給了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吸取經驗教訓,我當然不會再繼續犯蠢。
要嫁老光棍?嫁個夠吧,我不攔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