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催促我和公司申請一下,調回去。
她說我們總是異地,不太好。
還說早就給我攢好結婚的錢了,就盼著給兒媳家走禮。
我沒告訴她我調回去的事已經基本定下來了,因為我不知道這件事現在還算不算好消息。
我甚至不確定事到如今還要不要回去,畢竟我現在工作的地方是家鄉的省會,離家隻有三個多小時的車距。
回到A市離家就遠了。
更何況,那是柳如煙喜歡的城市,並不是我喜歡的。
如果在省會城市買房安家真的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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