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照片的時間,警車已經進入了校門。
警察來到的時候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廖芳蘭卻執意說自己不喜歡拍照,所以沒有給女兒拍。
但是她的手機交到警察手中時,相冊裏卻清一色是兒子的照片。
甚至還有一個獨立創建的文件夾。
了解情況後,警察讓我一起上警察回局裏做個證人筆錄。
老師在警車上安慰我不用緊張,隻是簽個文書的時間。
到了警局在係統裏一查才知道。
廖芳蘭早在三年前就已經主動到警局登記了自己女兒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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