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正民朗聲道:“身為朝廷命官,在衙門裏狎妓喝酒,有違大明律曆,按律當刑四十杖,官貶四級。”
“有意思,你一個鹽商把大明律背的這麼清楚。想來個中必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隱晦。”楊稷沉聲道。
“來人!把他給我拖到大門口去,狠狠的打。”
衙役得令,立馬將蔣正民扯了出來,一腳踹到地上。
楊稷沒有說打多少下,身旁的衙役自然是一直打了下去,但到底是怕鬧出人命官司。索性打到二十下時便是雷聲大雨點下,看著痛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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