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後,胸無大誌,再加上宋知硯說,他希望我開心,他會養我,於是我直接當起了無業遊民。
可是媽媽也說,女孩要有掙錢的能力,不然會被看不起,離婚了也沒出路。
所以我開始寫小說。
宋知硯經常拿我寫的小說給別人炫耀,人家看在他的麵子上也會買。
買去當垃圾吧,應該是。
「您好,林女士,《暗戀你》這本書,可能出版不了了。」
「好的,謝謝。」
出版不了,那就不出版了,我隻要讓它被該看見的人看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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