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門口雙腳發冷,淚水更是奪眶而出。
在他們嘴裏我這個女兒反而是替他們哺育兒子的機器。
從前我總說不想結婚,爸媽總是笑著說支持我,哪怕麵對親戚的流言蜚語也無條件站在我身邊。
現在我才知道,他們不是支持我,壓根就是不願意我嫁人,怕我嫁了人後賺的錢都給別人花,怕我有自己的小家無法成為一個敬職敬業的扶弟魔。
我盡量讓自己的語氣平淡一些,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逃離這個吃人的家。
“房子我也看好了,離我公司近,弟弟整天哭鬧不停影響我休息,我沒辦法好好工作。”
爸爸不動聲色看了媽媽一眼,媽媽立馬明白,不舍的將弟弟放進搖籃裏,一把搶過我手裏的行李箱。
“你有這錢不如多孝順孝順我們,如今生了弟弟家裏的壓力也大,你這孩子怎麼一點也不知道體諒父母?”
我就是太體諒了前世才會被自己蠢死。
“我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就算我不住了也不給退的。”
“你說什麼?!一年的房租?你天天住家裏怎麼沒見你給我們交過房租?你要出去住也可以!你要麼把你弟弟記在名下,要麼就把我們這麼多年養育你的錢都還回來!”
這一刻,我心中最後一絲對家的渴望也被打碎了。
兩條路我都不選,不是我求著做他們的女兒的,是他們非要生下我。
屬於我的法律義務我會履行,其他的多一分都不行。
我倔強的擦掉了眼角的淚水,邊笑邊哭:“所以你們終於承認,你們最終的目的一直是想要個弟弟,讓我心甘情願替你們養兒子對嗎?”
啪——
媽媽抬起手給了我一巴掌,眼底慍色漸濃,還有幾分被揭穿的惱意,一雙眼睛死死盯著我。
“你怎麼敢這樣和我說話?”
就連爸爸也站起身怒視著我:“林梓月!我們養你長大,你就是這樣回報我們的?”
“對!”我高傲的揚起頭,不想低一分氣勢。
不等他們說話,我一把搶回行李奪門而出。
自從這天起,爸媽和我像是堵了一口氣,誰也沒聯係誰。
我反而樂得自在,巴不得他們就當沒了我這個女兒。
而最近我發現公司同事看我的眼神極其不對勁,有幾分鄙夷和不屑,見到我更是避之不及,好幾次我在茶水間聽見他們說什麼“孩子”“未婚”“不要臉”這種詞。
起初我還沒把這些詞聯係到我身上,直到上司找我談話。
“小林啊,你工作出色大家都知道的,可做人的道德底線還是要守住,否則你能力再出眾,道德不行也得不到公司的重用啊。”
我聽得雲裏霧裏,心中卻有一絲不好的預感,上司平白無故不會說這些。
“陳總,我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意思。”
“哼!你還不明白?你未婚先孕偷偷生下孩子,結果自己撒手不管丟給父母,公司都傳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