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默不作聲。
可是,他的表情告訴我,違法。
於是,為了印證他的表情,我掏出手機,照著百度,一字一句地讀:「國家法律明文規定,未經公安部門批準,任何人均不得隨意搜查、沒收公民的私人物品,違者屬於違法行為。」
我故意把「搜查」兩個字咬的很重。
見他神色有點慌張,我點到即止,開始哭慘:「老師,我現在,因為莫須有的罪名,名聲盡毀,被肆意辱罵。」
見他不為所動,我又疊加一個低頭懇求:「我隻是想要一個公道,希望老師能幫幫我。」
可,老師依舊不鬆口:「沒必要鬧那麼大動靜,你在我這先說清楚,再去其他學院找他們的生活老師說,就行了。」
喔,我懂了,他想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看來,不剛不行了!
於是,我把音量提高:「如果老師解決不了,我要報警!」
「一告學校不尊重學生,亂翻東西。」
「二告他們仨,偷內衣。」
「九月份馬上就要招生了,翻東西這事,如果家長們鬧起來,不知道學校領導是要引咎辭職呐,還是開除學生會的學生呐,還是......」
我沒把話說完,隻是麵無表情地直視老師的眼睛,堅定地表明我的態度:
「不把事情搞清楚,誰都別想好過。」
6
生活老師不同於其他老師,他們是合同工,一年一簽。
所以我那話,踩在老師的三寸上了。
其實我也不想啊,沒辦法,好說沒用,非得歹說。
稍微這麼一威脅,老師效率奇高,很快把人呼齊了。
為了避免繁瑣的介紹和虛假的客套,人一齊,我立刻單刀直入:
「你們三,說說吧,那東西,哪來的?」
他們麵麵相覷,支支吾吾,就是沒吐一個有用的字。
大爺的,這點破事,耽誤我這麼久功夫。
我耐心有限,很不耐煩:「不說就報警。」
「到時候,警察來了,你們一樣要說。」
「隻不過,那時候,你們會拘留,會罰款,會留案底。」
說完,我真的掏出手機,準備撥號。
「別別別!」老師們急了,本來坐著的,立馬站了起來。
看來,老師怕學生報警,這事是真的。
有次,聽一個學生會的同學說:「上個月我們學校報警率高,生活老師都挨批了。」
本來我還不信,現在不得不信。
他們三的生活老師是男的,不好來攔我,搓著手,幹著急。
我的生活老師是女的,直接撲過來,摟著我的肩膀,按滅我的手機,哄我:「微微,先別急,再等等。」
「給那三渾小子五分鐘時間喘口氣,如果五分鐘後他們還是不肯說實話,老師陪你等警察。」
她一邊說,一邊跟那幾個男老師使眼色。
他們一接收到信息,馬上把自己的學生帶出去,準備逐個擊破。
這方法湊效。
三分鐘後,三賤客招了,口徑一致:
「這東西,不是偷的,是找張玉婷買的,不信把她叫過來對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