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宋明生青梅竹馬,在沒有發生那件事之前,他對我很好的。
好到我就這樣死心塌地愛了他十幾年。
他會替我完成老師布置的罰寫,帶我爬上屋頂看初升的太陽,在我哭的時候給我捉來一瓶小螢火蟲哄我笑,教我寫他的名字。
他說他不喜歡我哭,喜歡看我肆無忌憚的笑。
他曾經因為我喜歡粉色的水晶,於是準備了半年,親手給我做了一串手鏈。
我心疼他被刀割傷的手,而他隻是在溫柔的陽光下揉了揉我的腦袋,說隻要我喜歡就好。
那時候他眼中有湧不盡的溫柔,一點一滴,全是給我的。
我們兩家關係很好,他的父母甚至還會開玩笑說,明生這樣喜歡妹妹,是不是長大要娶妹妹啊?
少年隻是羞澀地笑笑,隻要薇薇喜歡,我就願意。
那時候我問他會喜歡我到什麼時候,宋明生隻是給我種了一棵小桃樹,。
他說,薇薇要好好照顧這棵小樹,等它長成參天大樹,到時候桃之夭夭、灼灼其華,我娶你當我的新娘。
可那時我想,就算這棵樹枯萎了,我也依舊喜歡他的。
我的愛意在年少就已如野草肆意瘋長,在他不知道的時候連了天。
但如今我再站在這棵桃樹前。
它已經枯了三年了。
“還有誰記得你啊。”
我苦笑著撫摸著它如今不健壯的樹幹,背靠著它掩麵哭泣。
我不死心的每日來這裏看它,看它從枝繁葉茂變成落敗模樣。
隻有我記得你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