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越國的公主,也是戰場上嗜血的長寧將軍。
七歲那年,一個自稱係統的東西找上了我。
它告訴我,我身處於一本書裏,我是書中的配角。
為別人而活。
係統告訴我,隻要在和親前讓祝珩陪我三晚,我就可以擺脫死亡的命運。
我想著,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的任務了。
以我和祝珩多年的相伴,就三晚,有何不可。
而且我怎麼會去和親呢。
可笑。
廂房裏掛著的盔甲泛著冷冽的寒意,桌上的香囊是凱旋歸來之時姑娘的贈禮。
滿街的百姓呼聲?長寧將軍回來了,多虧了長寧將軍,打贏了勝仗!?
我得到了民心,得到了愛戴。
得到祝珩的心,也是易如反掌。
但很快我發現,並不是。
最厭惡我的人,是祝珩。
祝珩是被迫留在皇宮的。
那時的他隻不過是被我父皇清剿反賊留下的稚童。
父皇仁慈,留下了他部落裏的人,也留下了他,反賊之子。
還尚年幼的他,就被接入了宮中。
與我一同長大。
我第一次見祝珩,就執拗的跟在他身後。
他煩不勝煩,最後,還是與我相伴行走。
我知曉祝珩是極其厭惡宮中生活的,若如不是我護著。
他隻怕過的比冷宮中的罪人還要慘些。
我自小便愛慕祝珩,求得父皇將我與他賜婚。
但是,祝珩心裏隻有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妹。
薑時願。
祝珩身體羸弱,經不起風雪,我便自私的把他留在了我身邊。
幼時,我是不受寵的公主,他是反賊部落的質子。
我和他互相扶持走過了一段段任人欺淩的日子。
為了祝珩,南越女子不得習武的先例因我而開。
學不好醫術的我,隻能像匹小狼一樣。
保護著我的珍寶。
祝珩被我洶湧的愛意逼得後退,但我的愛意依然不減半分。
求得父皇賜婚的那天,我在紫宸殿外跪了許久。
各宮的娘娘公主都不免來看我的笑話。
但我依然不為所動。
良久,父皇問我:不後悔?
我鏗鏘有力的聲音回繞在紫宸殿:不悔!
拿到聖旨的那一刻,我的心裏都是祝珩。
顧不得姑娘家的禮儀,飛奔著去找祝珩。
祝珩,你看,父皇答應了!
祝珩聽到我的話,作畫的手猛的一頓。
滴落的墨汁,染黑了整張白紙,連帶未完成的畫作。
一並毀了。
祝珩衝過來,拿起我手裏的聖旨看了又看。
今棠!你和你父皇一樣惡心!
撕碎的聖旨飄落在我眼前,連同祝珩不帶留戀的衣角。
什麼,我都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