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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為了跟白月光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青梅竹馬的妻子假裝破產希望我主動提出離婚

後來我如她所願

她卻發了瘋似的跪在我家門口

求我再給她一次機會

1

“思雨,你打算什麼時候告訴許朔風真相,不會演的自己都當真了吧?”

端著酒從一號包廂門口路過的時候,一道熟悉的聲音從裏麵傳來。

我腳步一頓,透過虛掩的門望進去,正好看到林思雨一身高定V領長裙坐在包廂中央,手裏端著一杯紅酒。

而她旁邊,是她的白月光陳韶,還有幾個以前跟她玩的好的朋友,有男有女。

自從三個月前林氏破產後,林思雨說跟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以後不會再來往,我就沒再見過這些人。

可現在,他們坐在一起喝酒,神色間的熟稔和過去別無二致。

我端著盤子的手不自覺收緊,心裏湧上一陣不安的感覺,腳像是釘在了原地一般,完全無法挪開。

真相?

什麼真相?

包廂裏有短暫的沉默,隨即林思雨輕蔑嘲諷的聲音傳出來。

“就這幾天,我也演膩了,沒想到都騙他破產了,他還不肯離婚,跟甩不掉的狗皮膏藥一樣,惡心死了。”

包廂裏傳出一陣笑聲,我的心也猛地沉了下去。

林氏破產......是假的?

“我聽說許朔風這幾個月為了幫你還債,每天都打三份工,要是他知道你破產是假的,是想借破產讓他自己提出離婚,表情一定會很好笑,哈哈哈......”

“他不會知道你沒破產吧?不然怎麼可能知道你欠了上百億,還不肯離開你?”

“嗬嗬,他可能還幻想著思雨東山再起,最近努力打工不過是做戲,看著吧,三個月就是他的極限,估計堅持不了幾天了。”

他們開始打賭我還能堅持多久,後麵再說什麼我沒再聽下去。

麻木地把酒送給客人後,我跟經理辭了職。

經理的神色有些不滿,畢竟今天是我第三天上班。

這是我第四份兼職,還沒讓林思雨知道。

之前我打三份工的時候,她就說我太辛苦了,讓我不用那麼辛苦,她也會努力掙錢還債。

我怕她擔心,就沒打算告訴她。

也幸好沒告訴她,否則今天我也不會知道真相,更不會知道她原來已經厭惡我到這個地步,還能想出用破產這個辦法來逼我主動提離婚。

看到我每天小心翼翼地把兼職的錢放進存錢罐的時候,她一定心裏嘲笑我蠢吧。

我也覺得自己蠢,竟然相信了她破產了,竟然想努力掙錢幫她還債。

竟然還妄想......

陪她過一生。

離開酒吧後,我直接回了出租屋。

自從她說自己破產後,我就用自己身上僅剩的幾千現金租了個單間。

我跟林思雨也算是青梅竹馬,我父母跟她父母關係好,兩家也是鄰居,從幼兒園到高中,我們都是一個班。

長輩們坐在一起吃飯聊天的時候總是會拿我們開玩笑,說給我們訂了娃娃親。

很小的時候我就認為,我長大後是一定會結婚的。

而她也一直對我很好,至少在陳韶出現之前是好的。

我第一次打架是為了她,第一次逃學是為了她,第一次頂撞長輩也是為了她......

那時候她看我的眼睛永遠是帶著光的,我問她為什麼對我這麼好,我說她是我未來的媳婦,別人欺負她就是欺負我。

她又氣又羞,說才不要嫁給我。

因為她高考發揮失常,我們大學沒在一個學校。

去報到那天,在機場她抱住我,警告我不準多看別的女生一眼,等大學畢業後我們就結婚。

我做到了,大學拒絕了所有向我示好的女生,可是她卻在大學裏愛上了陳韶。

我們慢慢變成兩條平行線,再也沒有任何交集。

本來以為我們之間會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以後見麵也隻是打個招呼然後擦肩而過。

可我大四那年,一場車禍帶走了我父母的性命。

我開始學習管理公司,父母去世和股東刁難像是兩座大山落在我身上,幾乎要將我壓垮。

我那段時間狀態很不好,林爺爺讓林思雨回來陪我,也有讓我們結婚的想法。

畢竟跟林思雨結婚的話,我背後多了個林氏,公司的股東也不敢針對我針對的太過分。

一開始林思雨死活不同意,我知道她心裏有別人,也不想耽誤她。

後來不知道她跟陳韶發生了什麼,兩人分手了。

那段時間她天天喝酒,每次回到家都會被林爺爺臭罵一頓,然後把她關在家裏不允許出去。

她每次都是老實幾天後又繼續去喝酒,有一次她喝醉了酒保把電話打到了我這兒,讓我去接人。

從此後,她每次喝醉酒保就會給我打電話。

後來有一次,她醉得厲害,把我認成了陳韶。

那天我大伯來家裏鬧,我心情不好,也喝了點酒,沒控製住自己。

沒過多久,這件事不知道怎麼被林爺爺知道了,他逼著我跟林思雨領證。

林思雨當時破罐破摔,就同意了。

而我想著她跟陳韶不可能了,我們結婚後,我一定會用盡餘生對她好,不讓她難過。

婚後,林思雨對我雖然好,但看過她對陳韶那麼熱烈的感情,自然清楚她對我更多的是責任。

我不知道她跟陳韶是什麼時候重新聯係上的,我隻是沒想到,她會用這種方式,來逼我離婚。

為了填補她所謂的那個虧空,我甚至把父母留給我的許氏變賣了將所有的資金都給了她,換來的卻是她的背叛。

其實她隻要跟我說清楚,我不會糾纏她的。

我就算再愛她,也沒有愛到不要自尊,恬不知恥地纏著她。

晚上十二點多,林思雨才回來。

她身上已經換成了出門前的T恤牛仔褲,是我在批發市場四十塊錢買的。

她以前穿的不是私人訂製就是高定禮服,這種地攤貨根本就不會出現在她眼前。

這三個月讓她過這種苦日子,也真是為難她了。

見我沒睡,她有些意外。

“怎麼還沒睡?在等我嗎?我剛做完兼職回來,正好帶了夜宵,你要不要吃點?”

我神色淡淡地看著她,想從她眼裏找到哪怕一絲心虛,然而沒有,她很平靜。

我很想問問她,不惜騙了我三個月,好玩嗎?

但問也沒有絲毫意義。

她打開泡沫飯盒,熟練地拆開一次性筷子遞給我。

炒河粉的香味在逼仄的出租屋裏蔓延,我垂眸看著她捏著筷子的手,眨了眨眼,把湧上心頭的苦澀壓下去。

“林思雨,我們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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