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初中起,我就是陸燃的跟屁蟲。
到了高中,就成了人人口中的舔狗。
或許是不舍得我這棵搖錢樹,在我向他說明自己的身份時。
陸燃對我的態度開始有了轉變。
他說,[你來到這個世上竟然是為了我,那以後我的前途你也可以幫忙嗎?]
被劇情深度控製的我想也沒想就點了頭。
在我當時的認知裏,隻要陸燃開心,我的生命就有了意義。
後來他想考全國最好的藝術類大學。
但由於他家庭貧困,於是他的學雜費全部是從我的零花錢裏出。
為了能和他修成正果。
我不顧家裏的反對,也要和他上同一所大學。
最後在我的絕食下,我爸媽終於鬆口了。
也是那時起,我認識了陳倩。
大學裏我最好的朋友。
還有王城,陸燃的好哥們,也是我們樂隊的成員之一。
上大學後,陸燃開始變本加厲的壓榨我。
每每我表現出一絲反抗,他就會皺眉捏起我的下巴。
[秦昭昭,你生來就是愛我,連這點要求都滿足不了我嗎?]
於是,我砸光了我所有的積蓄。
甚至在外兼職,為他的樂隊之夢添上了最好的器材。
可是他卻拿著我熬到深夜寫出來的曲子去參加比賽。
最後一炮走紅,成為新時代歌神。
也是那時起,我的意識開始覺醒。
知道了我曾掏心掏肺的好朋友陳倩喜歡陸燃已久。
而陸燃剽竊我的作品。
從始至終都為了利用我。
我想要揭發他的不恥行為,卻被他送入牢獄。
我被關進去的第一年,陸燃來看過我。
看到我臉上的不甘,陸燃笑了笑。
[秦昭昭,幫我一次又不會死。]
[這是你自找的,你明明知道這是我好不容易爭取來的機會。]
[你竟然想奪走,難道你想看著我在泥潭裏掙紮嗎?]
我扯了扯嘴角。
當然想,他最好一輩子都不被人發現。
等我出來,到時候他的美夢也應該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