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這個電話的一瞬間,腦海裏一片空白。
等我到了賀白的公司,看見的就是他安靜的躺在冰涼的地上。
周圍的警察正在登記采證。
[林女士這是你先生死前從身上搜出來的遺物。]
我顫抖著接過筆記本,心裏像是在確定著什麼打開了它。
映入眼簾的就是那句:致我愛的女孩。
而筆記本中正夾著一張兩個人的合照,而照片中的女生我認識。
是高中時期,我們班的班花。
泛黃的紙張中,句句都是他對她熾熱的愛意。
他說:遇到一個小哭包,即便是被欺負了也沒忘記給我一顆糖,本來是有些討厭她的,現在覺得她還挺可愛。
想跟她做同桌,被某人搶走了機會,好討厭時年。
她被人欺負哭了,放學約了同學把欺負她的人都收拾了一頓,這下她可以開心了吧。
生日給她準備了禮物,但是不敢給她。
要畢業了要不要告訴她我的心意,萬一告訴她了,影響她高考怎麼辦。
算了還是悄悄改個誌願到大學再跟她告白吧。
她好像喜歡上了別人......
時年真的好煩啊,能不能離我遠點。
我媽又開始催我結婚了,怎麼辦要不跟時年將就下算了。
我看著那一字一句,眼淚不爭氣的流了下來。
我陪在他身邊十幾年,從高中給他補習文化課成績,大學因為他一句樂隊需要助理,放棄了985大學,選擇跟他考了同一個城市的普通大學。
在他因為失戀喝進了醫院,也是我沒日沒夜的照顧他康複。
就連過年,他因為跟家裏鬧別扭不想回家,我就陪著他在陌生的城市吃著外賣。
我以為我對他好,他都能夠看到。
我從來沒有逼迫他做什麼決定,就連結婚都是他先提出來的。
可是現在我卻像一個小醜一樣,成為他的備胎。
我真想問問他,這些年我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