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奸殺的事情上了新聞。
曾作為一名舞蹈演員的我,掀不起大風大浪。
但是作為受害者,我火了,徹徹底底的火在了網絡上。
凶手沒有落網,附近一帶的女孩子夜裏也不敢出門,更甚至有的家庭直接搬離了那裏。
警察在我的屍體裏檢測到了迷藥成分,斷定我是被人迷暈後再次醒來,掙紮的過程中被凶手殺害。
這事鬧的人心惶惶,就在所有人為我感到惋惜的時候,有人曝光了我生前的瀏覽器記錄以及我寫的po文內容。
尺度還挺大的。
輿論發酵的很快,上一秒還在為我鳴不平,說勢必要抓住凶手的人們,下一秒指責我衣著暴露,故意深夜追求刺激,在凶手麵前搔首弄姿。
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我那身為記者的閨蜜。
她果然,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讓我死後身敗名裂。
我的事情被頂上了熱搜。
“溫舟瀏覽器記錄內容”
“溫舟看黃色視頻”
“溫舟是po文作者”
底下的評論不堪入目,網友會因為不管他們的事而大肆評判我,來宣泄對女性的不滿。
好像看了電影的女生,在他們眼裏就是出閣行為。
我就是那個罪大惡極的出頭鳥。
更何況,我還寫這種文。
「今天敢寫這種文,明天就敢拍片子」
「這女的也不是啥好人,死不足惜」
「警察叔叔不用替她找凶手了,浪費警力資源,人家就是深夜出來追求刺激,尋找靈感的」
「女的還看,真不要臉,還特麼寫po文」
我很想說,請問我寫po文這些跟你們有什麼關係呢。
可是我已經死了,我是觸碰不到鍵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