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昊成仗著目前警方搜集到的證據不足,就故意不完全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隻肯承認罪行較輕的跟蹤、監視的部分。
對於上門恐嚇、威脅、襲擊我的部分,他拒不承認。
這樣一來,他就不用麵臨有可能判決的五年有期徒刑,很有可能就隻會因為“跟蹤監視”這類較輕的“一般違法行為”,而隻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從“五年有期徒刑”,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這樣的變化實在太大了。
這種無恥的行為,讓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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