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小吳出聲打斷我的沉思:“追蹤這個ID的時候,還查到一個事兒,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他說,袁美美不隻是第一次做頂著小號造謠引導粉絲網暴別人的事情了。
前兩年有一個叫“露露”的小明星,因為和袁美美參演同一部戲,在劇組不知道怎麼得罪了她,就被這個ID爆出來很多黑料。
學術造假,片場耍大牌,娛樂圈潛規則,總之什麼罪名惡心就往人小姑娘身上潑。
爆出來的照片模糊不清,但稍微用技術手段甄別就能發現都是P圖或者ai生成的,是送到法庭上都不能作為證據的假貨。
偏偏有袁美美引導自己粉絲,直接把露露評論區衝爆,最後導致露露因為這些莫須有的黑料被公司雪藏,最後不堪重負自殺身亡。
“怪不得這麼熟練,原來幹過不止一次。”我心裏對袁美美的厭惡更甚。
用手機搜索了一下那個叫露露的明星。
小姑娘生得漂亮,一雙大眼睛懵懂又無辜,一看就是心思簡單的人。
一想到我上輩子的慘死,對露露更生出幾分同病相憐的意味來。
“把這些資料給到法務部門,連同之前和露露有關的,有新證據隨時跟新。”我把資料重新遞給小吳。
“哦,對了,”我突然又想起一個事:“擁護袁美美說法的那些營銷號和無良媒體,你挑幾家看不順眼的,把資料遞到法務部,把律師函寄出去,先殺雞儆猴。”
媒體應該是報道事實的機構,偏偏有那麼些老鼠屎,為了名利什麼黑心錢都敢掙。
那就別怪我連窩端了。
又等了一天,這件事情熱度達到新高的時候,我登錄上很久沒上的社交賬號,直接把ID改成“LW秀場愛罵人的小富婆”。
然後把LW官方給我發的邀請函,秀場過後向官方投訴袁美美態度不好,官方給到我的回複截圖,以及拍照當天袁美美還沒上T台,從我身邊路過被其他攝像頭抓拍到的翻白眼的醜照,全部打包上傳。
配文:“姐從不追星,愛好隻有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