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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月前,爸媽離婚鬧上了法庭。
法庭上,他們都扯著妹妹不撒手,卻明裏暗裏地將我往外推。
妹妹身上的公主裙在兩人的不妥協下差點被扯變形,她軟乎乎的小手包裹在毛呢手套下,捂住耳朵,一副受盡委屈的模樣。
“我不選我不選!”
穿著秋裝外套的我跺了跺腳,窘迫地隻想往旁邊縮。
無意識撓了下手背瘙癢難耐的凍瘡,好似局外人。
媽媽半摟著妹妹的胳膊,拒不鬆手。
“我可不想月月跟星星一樣,整天像個要飯的,她必須跟我。”
爸爸執拗地拉過妹妹的手。
“你不要星星,那星星咋辦,憑什麼我就要她?”
媽媽也不服輸。“星星年紀大了,自己就會照顧自己,我不要她,難道她還能死了不成?”
法官歎了口氣。
我就是那個星星,而妹妹就是月月。
和星空運行的規律一樣,星星有很多個,可月月隻有一個,而且星星都是圍繞著月亮轉的。
我這輩子就是這樣。
兩個人商量了一番,最後達成一致。
123媽媽看月月,456爸爸看月月,星期天爸爸媽媽一起看月月。
至於我呢?
爸爸有些為難地扭頭問我:“星星你呢?”
說這話時,他們嘴裏含糊不清,眼神卻充滿威脅。
就好像期待著懂事的我會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複,生怕我會選擇他們其中一個。
看著他們幸福的一家三口,我扯了扯布滿死皮的嘴唇。
“能借給我兩百塊錢嗎?我病了。”
媽媽眉頭陡然一皺,聲音也不似方才哄妹妹那樣溫柔。
“你鑽錢眼裏麵了啊?我們在鬧離婚,你卻隻顧著要錢,你怎麼那麼冷血啊你!”
爸爸也沒好氣。
“什麼病要兩百塊錢,小小年紀就知道變著法的騙錢了?!”
我也希望這一切隻是為了騙他們的兩百塊錢。
可癌症不會騙人,真的會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