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時間回溯到和王瀟離婚的前一個月,也就是兩年前。
和我一起從孤兒院出來的好友林末末,我們從小一起長大,但因為她沒有考上大學,早早就嫁人了。
可後來,她懷孕被家暴找我求救,卻被王瀟以我和林末末有情,當著我的麵掛掉電話不說,還在我麵前一個勁的貶低林末末。
說她是個賤人,都嫁人了還聯係我,說她不要臉,就算真的被家暴,也是她水性楊花,活該被打死。
而林末末也真的被打死了。
一屍兩命。
我看著手機裏八通未接來電和滿屏的【救我】,終於打算放過我自己,和王瀟提出了離婚。
一開始王瀟並不同意,她覺得她站在上位,是我的統治者,離婚二字應該由她來說,而不是我。
拉扯了一個月,王瀟榨幹我身上所有的錢後,才終於和我領了離婚證。
她說:「閆昊,你一無所有,你的朋友也該死,是我讓你獲得了愛,也幫你朋友脫離苦海。」
那個時候,我暗下決心,一定要讓她感受一無所有,身邊的親人都離開自己的感覺。
恨,痛,麻木,她也該嘗個遍。